本溪市教育基金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。中华民族乐善好施、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将在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下发扬光大。
查看更多资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同时亦支持在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校解决问题。传承受助、自助、助人的公益理念。为本溪教育事业发展服务。
查看更多为促进本溪市基金会公益事业的发展,保障参与公益活动志愿者的合法权益,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本基金会《章程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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