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溪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度全市农村学校“暖阳”行动的通知
各县(区)教育局: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,全面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》,以“全面创新”为抓手,抓重点,补短板,强弱项,切实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,充分发挥本溪市教育基金会在积极助力教育精准扶贫中的作用,主动担当在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建设科教强市的社会责任,经市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,在全市全面开展“暖阳”行动资助贫困学生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因当年所发生天灾人祸、患重大疾病、残疾、等因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我市农村学校中小学生50人。
名额分配:桓仁县16人,本溪县13,平山区4人(含7中、36中、北星小学)、明山区5人(含32中、34中),溪湖区7人(含9中、10中、张其寨学校、24中),南芬区5人(含南芬中学)。
二、资助条件及标准
1、家庭特别贫困,严重影响学业遵章守纪的我市在籍中小学生;2、当年没有获得其它公益资助;3、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。
三、资助程序
申请程序按《“暖阳”行动资助贫困学生暂行办法》运行。
四、活动时间
1、2025年1月10-13日,各县(区)报送中小学学生申请名单及材料,
①电子版材料报送:电子邮箱496862564@qq.com, ②纸质材料报送基金会办公室,电话:42805559,③联系人:李辉 15941443171;
2、2025年1月14-15日,市教育基金会审批资助名单及材料、并公示名单;
3、2025年1月16-17日,发放资助金。
五、活动要求
1、严格申报。各县(区)、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,按要求严格审核贫困学生名单及资料(申请表、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、班主任证明材料复印件)。申报名单通过所在教育局网站或(学校网站)公示无异议后,按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基金会;
2、及时发放资助金。为了将资助金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,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,资助金采取现场发放方式。
3、信息公开。各单位要及时公布资助学生情况,实行资助对象、资助情况、资助金额三公开,同时在公示等环节注意保护受助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;
4、加大宣传。各县(区)、学校要积极宣传“暖阳”行动的意义及受助贫困学生积极面对贫困,敢于挑战困难的典型事迹,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爱贫困学生;
5、建立联系反馈机制。各单位要建立联系反馈机制,组织志愿者及时了解受助学生学习生活情况。
附件:本溪市教育基金会“暖阳”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申请表“暖阳”行动申请表
注:在基金会网站上下载:本溪市教育基金会(www.bxjyjjh.cn)
本溪市教育基金会
2025年1月7日